起源
德意志帝国国旗由1933年一直使用到1935年
在拒绝了许多有关旗帜设计和颜色的建议后,希特勒将设计新旗帜的过程描述如下:
“与此同时,我本人经过无数次尝试,终于定下了这样的形式:一面有着红色背景,白色圆形和中央黑色勾十字记号的旗帜。经过长时间的试验,我还决定了勾十字和白盘的大小、尺寸和比例,以及勾十字记号的形状和厚度。”
——阿道夫·希特勒,我的奋斗 (1925)
纳粹党在1933年1月30日夺取德國政權后 ,弃用了魏瑪德國黑红金三色旗。 3月12日,一项法令确立了两个法定国旗:重新引入的黑白红三色帝国国旗和纳粹党的旗帜。[1][2]
纳粹德国国旗上面的勾十字从两面看旋转方向是不同的,陆地上的纳粹旗帜上的勾十字无论从哪面看都是右旋的[3]。 在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被任命為德國總理後不久,魏瑪共和國時期的黑紅金三色國旗即遭禁用;隨後於3月12日頒布的法令規定德國將使用兩面法定旗幟:一是重新啟用的黑白紅三色帝國三色旗作為國旗,另一面則是納粹黨的旗幟。[1][2]儘管如此,這兩面新旗幟直到1933年3月14日才正式啟用,儘管實際使用可能在此之前已經開始。[4]
1933年4月29日,內政部長威廉·弗里克頒令所有商船必須在船艉懸掛黑白紅三色艦船旗,並在訊號索具或右舷訊號橫桁上懸掛納粹黨旗。[1]
納粹德國的第一面國旗(1933–1935年),其圖樣對應於北德意志邦聯(1867–1871年)及德意志帝國(1871–1919年)時期使用的國旗納粹黨的黨旗(1920–1945年)。其卍字符居中,與1935年後德國國旗上偏左的卍字位置略有不同
阿尔伯特·斯佩尔在他的《第三帝国的内幕》书中指出:“他(阿道夫·希特勒)只在两件其他的设计中表现了他对其消暑别墅伯格霍夫同样的热情:「帝国战旗和他的个人旗帜」,表明希特勒是一位狂热的旗帜设计者。